咕拉不只實驗做不好,光用紙筆可以完成的邏輯也很差
最近流行的非國與國的特殊關係,看得霧煞煞完全撒無
請賢能大德指導我一下好嗎?

節錄自TVBS  馬定位兩岸 非國與國特別關係 

還原馬總統的談話,墨西哥太陽報當時提問:在不統不獨不武的兩岸政策理念下,加上中國大陸內部的轉變,總統對兩個中國的看法為何?總統回答:雙方的關係應該不是兩個中國,而是在海峽兩岸的雙方,處於一種特別的關係,因為雙方的憲法,都不容許在憲法所定的領土上,還有另外一個國家,所以雙方是一種特別的關係,但不是國與國的關係。


總統府強調,這絕非自我矮化。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:「在中華民國憲法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範之下,台灣與大陸的關係,就是地區與地區的關係,也就是台灣地區,與大陸地區的關係,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,我們和大陸雖然沒有辦法做到相互承認,但是至少可以做到相互不否認。」


我已經不會若P則Q若非P則非Q然後用TTF,FTF的(難怪考不上什麼師的),所以請見諒我的唬唬分析法

上面黑體字的地方我們可以分成以下三句
1.中華民國憲法有效,於某個領域內有效(即領土)
2.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效,亦於某個領域內有效
3.因為同一領土範圍上不可能存在兩個以上的憲法,所以這兩個範圍不可能重疊
4.若重疊,在那個重疊的範圍內,這兩個憲法一定有一個是假的(叛亂團體的偽憲法),或是無效的(喊高興的),否則上述三點皆無法成立

 那麼,....馬先生為何會在承認123的前提下,導出4.這兩個憲法都有效,(而且有效射程領域重疊),所存在的領域都不是國家?

我霧煞煞了,誰來教我大一憲法一下好嗎?
啊還有,他今年選上現在當的是啥?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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