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底要不要說?說了違反自我期望,不說,今天報紙還變本加厲,心中更是塊壘不消。

(TMD!這些記者都是吃S的嗎!若能這樣罵出來或許可以抒發一點情緒但絕對沒幫助啊)

My Angel說要撤回告訴,媒體便一片叫好,最無恥的中國報今天用幾乎一整版來歌功頌德,並順便酸苦了一下阿福。阿福不講的我來講,他們以為天下已經沒有義理了嗎。這些爛媒體只擷取部分的事實,列出被告名字和案由,然後說原告大人大量撤回告訴,不僅捧原告上了天,同時還不忘再一腳把被告踩下爛泥巴池。

只有nownews一家電子媒體略述撤回案件內容,但這正是機關之所在!他撤回的案件中,已經偵察結束的通通是不起訴,已經判決的是無罪,其他都在偵察中。請問對檢察官不起訴的案子不提起再議,很偉大嗎?對被告無罪的案子撤回告訴,很偉大嗎?其他還在偵察中的鳥案子(對不起可憐的鳥),到底有什麼不是亂告?
OK我們再來講更偉大的,今天媒體說他為德不卒,若把告檢察官的部分也想辦法撤回,就更完美了。不不不,不管法律規定如何,千萬別撤。這將是司法史上偉大的案例,(後來變成)總統告檢察官,在檢察官越來越像行政官的此刻,正好來檢驗我們的檢察和司法體系。哈哈哈,站高山看馬相踢,好玩好玩。

若今天原告是綠的或是阿福,各位可以猜猜媒體會寫成什麼。(不起訴、無罪,知道自己可能會輸才撤回,浪費司法資源還想博美名...)對照剛剛落幕四傻獲不起訴的新聞報導:起訴=有罪,不起訴=無罪還我清白,當然也不會去追究說檢察官認定構成要件有無問題。
拜託這些記者去考學測好不好,國中教的法律常識就夠這些白爛大記者用了(小熊慈悲說他們是有口無心,講話不經大腦不知自己在說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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